以旅游、或商务为目的申请领事签证

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星期与哥斯达黎加领事处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方式仅为电话预约 010-65324157 分机807。

预约时申请人应提供:护照号码、姓名(与护照一致)、出生日期和在中国的联系电话。

面试须本人亲自前往哥斯达黎加驻北京领事处。不接受邮件申请。签证手续必须严格遵循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原则,不得将护照转交他人代为办理。

敬请大家认真仔细地阅读办理签证所需的要求和手续,如您未按照要求递交了不完整的签证申请材料,我们将无法进行您的签证审批手续,这样的话签证申请将被拒签。

所有类型的签证都需要以下材料:

1      签证申请表,完整填写表上所有信息,申请日期和申请人亲笔签名。

2      3张照片,白底, 2.5cm * 3.5 cm

3      从进入哥斯达黎加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以及护照首页(照片和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

5      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必须由派出所或相关当局直接签发,然后对此证明直接进行公证和认证,并附西班牙语翻译(请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正确范例)。 不接受由公证员直接签发的无犯罪公证(请点击公证员签发的无犯罪公证)。

6      往返或联程机票预订单。(注意:申请人不需要购买机票,因为此时签证申请尚未批准)。

7      经济证明:申请人银行账户对账单(最近3个月或以上)、车证、房产证,和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在哥斯达黎加停留以及有足够理由需要返回原籍国的经济证明。如果这些文件为非西班牙语,应附西班牙语译文并对此证明直接进行公证和认证。(详细说明请点击 有关经济支付能力的证明)。

如果是以旅游观光为目的的旅游签证,须提交一些能够证明其旅游目的的文件:酒店预定、交通、旅游团预定、行程以及相关的说明。如果申请人将在某个家庭房屋住宿,应提交由房主或者房屋承租人签名的邀请信。

如果是以商务为目的的旅游签证,须准备以下材料:

1)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暨中国国际商会出具的商事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和派遣函)注意:自2016年2月1日起须经中国外交部和哥斯达黎 加使馆进行双认证。(中国国际商会联系电话:010-82217030,82217035,82217058)2)哥斯达黎加方面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原件并 附详细日程安排表,须由邀请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此邀请函中应明确指出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邀请原因等详细信息。3)申请人 所属公司出具的派遣函原件,应详细说明申请人个人信息,在职及工资情况,具体赴哥事由以及费用由谁承担等详细信息,包括签字和公章。

对于除中国公民以外的其他国籍的公民应该出具:
– 认证/海牙认证的护照复印件
– 原籍国和中国的认证/海牙认证的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简短的面试。

对于在旅行目的及经济能力方面存在的某些疑问,领事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补充材料。根据相关条例,领事可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最终的结果。

请注意:在预约时间之前请务必记住,一旦获得签证申请者必须在60天内入境哥斯达黎加。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绝,申请者应考虑现行的有关颁发哥斯达黎加入境签证规定中的第17条:

“第17条:根据第59条和第222条法律规定,对于反对拒签结果的,不设普通和特别申诉,并且自拒签日起6个月后申请者才可提交新的申请”

领事处对拒签情况有详细记录,为避免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敬请遵守相关规定。

注意:如果申请人在移民局已有家庭团聚类签证申请的档案,那么签证将作为家庭团聚类型进行办理,而不是旅游类签证。

获取更多信息,请下载以下文件: 黄热病分辨率   签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