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公民服务

哥斯达黎加驻北京领事馆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哥斯达黎加公民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在某些情况下,也为居住在我国没有设置领事处的临近国家的公民提供服务。

领事馆所提供的服务在本节中有详细说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手续。

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领事馆也提供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服务。如抢劫、护照或旅行证件的丢失、哥斯达黎加人的死亡,或者中国公安机关逮捕或拘留哥斯达黎加人的案件等情况,建议联系我们。

与驻北京领事馆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保持联系: concr-cn@rree.go.cr

领事登记处是紧急情况下与哥斯达黎加人联系的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同时也是为了确保使领馆与居住在中国的同胞保持密切联系。

居住在中国的哥斯达黎加人可以在领事馆登记处免费登记,填写相应的表格。登记表可以在官网下载。

如有电子邮箱、住址、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信息变更时,建议及时通知领事馆。

公证服务

经哥斯达黎加国家公证局(DNN)正式授权的领事官员为需要文件公证的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这些文件的法律效力生效地点在哥斯达黎加。根据哥斯达黎加法律,领事馆仅使用一个公证议定书。申请任何公证事项,首先申请人需要发送电子邮件至concr-cn@rree.go.cr 告知需要的公证事项,并附上Word版本的公证事项草稿。草稿中必须清楚写明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件上的全名、具体地址、职业、婚姻状况和身份证号。在申请人邮件发送上述信息后,我们将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扫描版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们。这些文件的原件必须在签署公证文书的预约当天提交给领事馆,包括:1. 身份证件(哥斯达黎加身份证,外国公民提供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公证书上提及的所有人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包括:代理人、翻译员的身份证件,以及法律顾问的哥斯达黎加律师协会证件。2. 公证书上提及的所有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件上的全名、具体地址、职业、婚姻状况和身份证号)。3. 公证书上的某人若是代表他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必须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公共登记处(Registro Público)的书面证明,或可证明其合法代表的其他文件,以便领事公证人可以根据该文件证明授权书的有效性和代表人的权限。原件将由领事公证人存档。4. 公证内容的支持文件,具体支持文件取决于申请人的相应公证事项,例如婚姻、出生、法定代表人、财产登记等法律行为或事实的证明。5. 在审核文件齐全后,将告知申请人预约时间,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亲自前往领事处签署文书,并领取公证书。根据第35757-RE号行政令领事公证费,“议定书类型”(根据现行法律,在《领事公证议定书》中的文书)的每个公证事项,费用为100美元。

身份

办理个人身份证是免费的。但是均需提前与领事处预约。

领事馆的程序大约需要一个小时。 一旦收到申请,它将被送到哥斯达黎加民事登记处进行相应程序。 身份证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再次送到哥斯达黎加驻北京领事馆。

身份的更新

更换身份证当天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

– 浅蓝色背景的两张护照尺寸照片

如果您的身份证已过期十年以上,需要有两个哥斯达黎加人(可以是亲人或朋友)一同前往领事馆进行证明。 每个证人都必须提供其现有的身份证。

首次申身份

首次申请身份证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 浅蓝色背景的两张护照尺寸照片

-由民事登记处出具的出生证明。

另外,申请人必须和两个哥斯达黎加人(可以是亲人或朋友)一同前往领事馆进行证明。 每个证人都必须提供其现有的身份证。

 

照和通行

本节介绍了哥斯达黎加驻中国领事馆与护照有关的一些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可能需要父母的协助或授权。

在做这个过程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到续签,签发新护照和重新确认的区别。 如有疑问,请电邮通知。

照更新与

如果由于严重破损、丢失或盗窃等原因,会发放新的护照。 要求申请人通过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在领事馆证明国籍和身份。

需要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护照丢失、被盗、毁坏或破损的报告,连同证明护照丢失、被盗、破损的证据。

护照的更新步骤与其相似。 但是,这一程序是在护照原有期限到期之前进行的,而不是由于丢失、被盗、毁坏或破损。

护照更新的步骤:

– 成人:点击这里

未成年人:请通过该邮箱联系领事馆:concr-cn@rree.go.cr

犯罪记录证

通过领事馆向哥斯达黎加档案和司法登记处申请 “无犯罪记录证明”。

要遵循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写一封申请该领事馆协助完成此过程的正式信函。 信中必须包括申请人的全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和父母的全名。 此外,您还必须注明一位在哥斯达黎加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他是唯一一个被授权从档案和司法注册处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

请将申请人护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信件及其附件发送至领事处电子邮箱:concr-cn @rree.go.cr

您必须通知在哥斯达黎加的被授权人员,以便在向本领事馆(大约3天)发送请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联系哥斯达黎加司法登记处协调文件申请。被授权人应该拨打电话号码2295-3649,2295-3648或2295-3682